112.2學期 重補修、跨系及學分學程選課作業須知
一、說明:
辦理順序 |
學生身份 |
選課方式 |
辦理項目/課程 |
02/15-02/16 02/19-02/26 |
延修生 |
至教務處課務組 辦理註冊及選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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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/19-02/26 |
應屆 |
02/19中午12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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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/21-02/26 |
全校學生 |
02/21中午12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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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/23-02/26 |
全校學生 |
02/23中午12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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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注意事項:
1. 進修部、延修生等辦理重補修或加選課程須另繳交學分費或電腦實習費者,若逾期未繳費,將依選課辦法第9條規定針對未繳費科目逕行註銷退選。
2. 因體能與安全性考量,體育課程不得連續上4節課。
3. 學生應於開學第一週依個人修課規劃去旁聽或查詢課程大綱,選課系統為提供選課作業之用,並非學生有進系統選課完成才去上課。
4. 依大學部學則第40 條規定,科目曠課時數達全學期授課總時數1/3,不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,該科期末成績以零分計算,故學生應於第一週起即上課,以免影響學生自身權益。
5. 教室容納人數有限,且顧及教學品質,各班科目人數依先後選課順序登記額滿後,即停止登記選課。
6. 若因特殊情形需加開課程名額,敬請第一時間和系所反映問題,由各系及授課教師評估是否增開名額。
7. 課程若排於電腦教室上課,會於選課頁面課程資訊(備註)註明須收電腦實習費,請學生於選課時須注意,以免影響修課權益。
8. 辦理重補修收費請以會計室網站公佈資料為準。